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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精神,2013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别在5月25、26日和11月9、10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号)和《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从2013年起,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七个语种均设一级翻译考试,分为一级笔译、一级口译两个专业,每年举行一次,其中英语一级翻译考试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语种有英、日、俄、德、法、西班牙、阿拉伯7种,每一语种分设口译、笔译翻译资格,其中英语口译又细分为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两种。按规定我省负责英语一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口译和日语二级笔译、口译(交替传译)、三级笔译、口译翻译资格的报名和考试工作,其他语种及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受理报名及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5月25日

上午

10:00—11:00

一级、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下午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5月26日

上午

9:30-11:3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下午

14:00-17:00

二、三级口译

口译综合能力

11月9日

上午

10:00—11:00

一、二级口译

口译实务

(交替传译)

下午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30考试

三级口译

口译实务

13:10入场完毕

13:10-13:30试带

13:30-14:00考试

二、三级笔译

笔译综合能力

11月10日

上午

9:30-11:30

一、二、三级笔译

笔译实务

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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