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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4号)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广东工业大学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项目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两类。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或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学成回国为广东教育事业、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未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三)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研究基础并取得一定成果。
    (四)申请访问学者的,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岁以下,有3年以上在推荐学校工作经历。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年龄50岁以下,还需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739b1b8c118441e5bb211c388563f7da.shtml)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五)所有申请人均需自行联系国外导师和留学院校。
    (六)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标准。
  (七)身心健康。
  三、资助标准
  项目经费由广东省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联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及选拔办法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4月10-19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三)申请者按照材料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不装订)。
  (四)各单位请于4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含《广东工业大学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五)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林荣湘(人事处)39322790
      曹 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9322760
  
  附件:
  1.2013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2.关于准备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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