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广东省翻译协会网站>> 最新公告>>正文内容

第三届台大文学翻译奖通知

  为促进国内外中国古典文学与世界华语文学翻译并奖励优秀译者,国立台湾大学外国语文学系特举办「台大文学翻译奖」。得奖人将颁发奖金及奖状,得奖作品并正式发表。
  一、活动宗旨
  将中国古典文学与世界华文文学英译,让不熟悉华文的各国人士,都能领略华语文学之美及其人生哲理。
  二、征文方式
  (一)征文内容:
  参赛者应于截止日期前将指定题目之英译稿寄送主办单位。题目全文请见活动网页。
  (二)评审办法:
  分初审及决审二阶段,延请校内外教授与艺文人士担任评审。评审名单於评审结果揭晓时一并公布。作品如未达水准,得由决审委员决定从缺,或不足额录取。
  (三)给奖名额及奖励办法:
  分「大专院校组」与「社会人士组」,分别评审给奖。各组奖项包含:
  首奖一名,奖金五万元;贰奖一名,奖金三万元;参奖一名,奖金一万元;佳作若干名,各颁与奖金五千元。获奖者并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状乙张,得奖作品於网路公布刊登,并集结出版。
  三、参赛资格
  凡国内外对文学翻译有兴趣之大专院校生与社会人士,皆可报名参加。
  四、参赛资料
  (资料审毕后将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稿备份)
  (一) 报名表一份
  资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参赛者需尊重本办法有关规定,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得提出异议。
  (二)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影本一份
  报名「大专院校组」请另附学生证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个人学经历资料一份(格式不拘)
  (四)参赛作品一式四份
  作品共分两部份,以英文打字A4纸列印。
  参赛作品电子档请另寄至主办单位电子信箱,若电子档与纸本版本不同,将以作品电子档为准。
  作品内及稿件上皆不得书写标记作者姓名及任何身分资料。
  (五)授权同意书一份
  参赛者翻译之标的,以主办单位指定之题目为限,作品需未曾公开(于校内外、平面媒体或网路)发表或出版,并不得参加其他征稿活动。
  作品不得抄袭他人著作或有其他侵害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之情事。若投稿作品违反前开规定经主办单位认定属实者,主办单位将公布投稿者真实姓名,得奖名次取消,并追回奖金。
  每人应征以一篇为限。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
上一篇:2013第三届法律、翻译与话语国际学术会议通知
下一篇:联合国官员讲座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