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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民法总则》少数民族语翻译启动

  3月20日,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部署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7种少数民族语文翻译《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翻译工作将于近期完成。

  民文版《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翻译,将有助于推动民族地区学习领会全国“两会”精神,完善法制建设,加快科学发展,凝聚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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